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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9日 星期三

免貼用印花稅票相關





免用發票營業人所開立之收據免貼印花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日前有民眾來電詢問,其在便當店買便當拿到的收據為何没貼印花,店家是否逃漏印花稅?

該處說明,銀錢收據應由立據人貼繳千分之四印花稅,但兼具營業發票性質之銀錢收據可免貼花。因此,免用統一發票之小規模營業人如水電行、便當店等,其所書立載有品名、數量及價款之收據,因兼具營業發票性質,可免貼繳印花稅。

更新日期: 105/01/20

發佈單位: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親愛的立委參選人或政治團體請注意,受贈現金或「匯款」做為政治獻金,記得開立收據,開立的收據免貼用印花稅票喔

(臺中訊) 地方稅務局表示,明年(105年)1月16日將舉行總統大選及立法委員選舉,依政治獻金法第5條規定,可以收受政治獻金之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得受贈個人或團體無償提供之動產或不動產做為政治獻金。

  地方稅務局特別提醒,依政治獻金法第11條規定,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收受政治獻金,應開立收據。至於所開立的政治獻金收據,依同法條第2 項規定,免繳印花稅。因此也免貼用印花稅票喔。

  如果您想多瞭解相關稅務規定,或有任何問題,可利用該局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

更新日期:2015/11/11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合意解除不動產買賣契約之協議書免貼花!

基隆稅務局表示,不動產買賣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後,交易雙方合意解除契約,持解除契約協議書並以移轉登記原因「買賣」辦理所有權返還登記,該協議書經查明確屬因契約解除而返還所有權所立之契據,非屬印花稅法規定之課徵範圍。

 基隆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依據印花稅法第5條第5款、第7條第4款規定,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係指設定典權及買賣、交換、贈與、分割不動產所立憑以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之契據,每件按金額千分之一,由立約或立據人貼印花稅票。不動產買賣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後,交易雙方合意解除契約,持解除契約協議書並以移轉登記原因「買賣」辦理所有權返還登記,非屬印花稅法規定之課徵範圍。如仍有疑問,請多加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02)24331888分機718,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解答。

更新日期:2015/09/30
發佈單位:基隆市稅務局

旅行社開立代收轉付收據無須貼繳印花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最近有民眾在辦理出國旅遊預付團費時,收到旅行社開立之代收轉付收據,未貼繳印花稅,來電洽詢是否有逃漏印花稅。該局說明,旅行社業者因辦理國內外旅遊業務開立之代收轉付費用收據,因兼具營業發票性質,不須貼繳印花稅

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以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各分局洽詢,也可以多利用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承辦員:柯淑惠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65
更新日期:2015/09/30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不動產仲介所書立之委託銷售租賃契約是否要貼花?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民眾買賣不動產一般皆委託不動產仲介經紀業銷售或租賃,惟民眾對於該份契約書是否應繳納印花稅常有疑義。依據財政部93/06/29台財稅字第09300325280號函規定,不動產仲介經紀業所書立之委託銷售租賃契約書,如僅規範不動產買賣、互易、租賃之居間事宜,尚無需貼用印花稅票…。
該處表示,印花稅課徵範圍仍須依據印花稅法第5條第4款規定,承攬契據:指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工作之契據;如承包各種工程契據、承印印刷品契據及代理加工契據等屬之。因此,應視該契約內容,倘該契約兼具承攬契據性質。例如:約定現場銷售執行、廣告企劃等工作,仍應依上開規定課徵印花稅。
更新日期:2015/09/08
發佈單位: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超商代收、代售及儲值業務開立之繳款對帳單免納印花稅!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關於便利商店辦理代收、代售及儲值業務,消費者至便利商店門市繳款後,由門市所開立並交付與消費者之繳款對帳單,核屬印花稅法第6條第4款規定「核對數目所用之帳單」,免納印花稅。如仍有疑問,請多加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02)24331888分機718,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解答。
更新日期:2015/09/09
發佈單位:基隆市稅務局

利用匯票、本票或支票等付款,可節省印花稅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在收取價金書立收據時,如對方以票據(包括匯票、本票及支票)方式支付,並且在書立收據時載明票據名稱及號碼,可免貼印花稅票。
  地方稅務局指出,收到「銀錢」所書立的單據、簿摺,每件按4‰稅率貼用印花稅票,也就是凡收受或代收銀錢的收據、收款回執、解款條、取租簿、取租摺及付款簿等都必須要貼印花稅票。
  地方稅務局特別提醒您,以票據支付價金者,收據上一定要註明付款銀行的名稱及支票號碼等,否則仍視為銀錢收據,需貼用印花稅票。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2015/09/07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小規模營業人開立之普通收據,免貼用印花稅票!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兼具營業發票性質之銀錢收據及兼具銀錢收據性質之營業發票,非屬印花稅課徵範圍,是以不論開立統一發票或掣發普通收據,皆免貼用印花稅票。
   基隆市稅務局呼籲,小規模營業人開立載有品名、數量及價款等,具有營業發票性質之收據,依印花稅法第5條第2款但書規定,非屬印花稅課徵範圍,免貼用印花稅票。如仍有疑問,請多加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02)24331888分機718,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解答。
更新日期:2015/08/17
發佈單位:基隆市稅務局


買賣契約(私契)免貼花!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不動產買賣雙方當事人所簽訂之買賣契約(即私契),非用以持憑辦理物權登記者,不屬印花稅課稅範圍,免貼用印花稅票。
   基隆市稅務局說明,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係指設定典權及買賣、交換、贈與、分割不動產所立憑以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之契據,每件按金額千分之一,由立約或立據人貼印花稅票,私契雖不屬印花稅課稅範圍,免貼用印花稅票,但如在契約上註記收取款項簽收時,因具有代替銀錢收據性質,應另按金額千分之四由立據人計貼印花稅票。如仍有疑問,請多加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02)24331888分機718,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解答。

更新日期:2015/08/28
發佈單位:基隆市稅務局


未辦保存登記之房屋申報契稅免徵印花稅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未辦保存登記之房屋,因為無法向地政機關辦理移轉登記,其所書立向地方稅務局辦理契稅申報之契據,非屬印花稅法所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之契據」,可免貼用印花稅票。
  該局進一步指出,有些房屋因未符合相關規定致無法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即俗稱保存登記),除之後能依程序補正而變成合法建築物外,係屬客觀上不能向登記機關辦理移轉登記之情形,無法為不動產所有權之讓與。縱實務上仍認為讓與人已將違章建築之事實上處分權交付予受讓人,惟因無法辦理物權登記,其所書立向地方稅務局辦理契稅申報之契據,非屬印花稅法規定「向物權主管機關辦理登記」之課稅憑證範圍。
  如果納稅人仍然有其他疑問,可以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詢問,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2015/08/18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持法院判決書辦理不動產移轉登記免納印花稅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潮州分局表示: 典賣讓售不動產所書立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之契據,應依契約金額貼繳千分之一印花稅,但若持法院判決書或判決確定證明書辦理,因該憑證非由雙方意思表示一致而書立,不具備契約性質,可免貼繳印花稅。至於法院作成之調解筆錄或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書,因是由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而書立,具有契約性質,持憑辦理不動產移轉登記,仍應貼繳印花稅。
更新日期:2015/08/13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法院拍賣所取得之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明書免貼繳印花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近來常有民眾電話詢問,由法院拍賣所取得之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明書,是否應貼繳印花稅。
該局說明,法院拍賣所核發之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明書,不是由被拍賣人及拍定人雙方之意思表示一致所書立,不具契約性質,非屬印花稅課稅範圍,免貼繳印花稅。
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以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各分局洽詢,也可以多利用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承辦員:柯淑惠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65
更新日期:2015/09/07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承攬契約移轉所簽之移轉同意書免貼繳印花稅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印花稅法規定,承攬契據於書立後交付使用時,即應貼繳印花稅;若因故將其所生之全部權利及義務移轉給第三方,並簽訂合約移轉同意書,可免貼繳印花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因適用法令錯誤或計算錯誤而溢繳之稅款,得向所轄稽徵機關申請退還溢繳之稅款,而承攬合約因故無法履行,並非適用法令錯誤或計算錯誤等原因,已繳納之稅款自不得退還;惟如原契約內容及金額均未改變,將其移轉予第三方之承受廠商,而由三方共同簽訂之合約移轉同意書,屬形式上的改變,並未另訂合約,核其內容非屬承攬契據之課徵範圍,可免貼繳印花稅。如對印花稅有任何疑義,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有專人為您解說服務。
更新日期:2015/09/01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無實體電子發票設定指定匯入帳戶,中獎時可節省印花稅!

(新竹市訊)消費購物索取無實體電子發票,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網站(http://www.einvoice.nat.gov.tw)設定領獎資料,填寫匯款帳戶,不僅可享受自動對獎、主動通知中獎外,中獎獎金也將自動匯入指定帳戶,還可免課徵千分之四的印花稅。
稅務局表示,政府所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如公益彩券、統一發票等,如中獎獎金在250元(含)以上者,中獎人出具之領獎收據,應按獎額之千分之四繳納印花稅。以統一發票特別獎獎金1,000萬元為例,該出具之領獎收據,應繳納4萬元之印花稅;如已事先使用手機條碼或自然人憑證進行歸戶,並設定匯入指定帳戶,則可節省4萬元之印花稅。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http://www.hcct.gov.tw 或撥0800-086969、1999(市政府服務專線)、5225161轉317、318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2015/09/04
發佈單位:新竹市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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