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未辦理繼承登記,列冊管理期滿標售,經五次未標出者,登記為國有。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近來有民眾詢問,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如果一直沒有辦理繼承登記的話,會怎麼樣?
稅務局提出說明,土地法第73條之1明定:土地或建築改良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一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查明後,應即公告請繼承人於三個月內聲請登記;逾期仍未聲請者,得由地政機關予以列冊管理。前項列冊管理期間為十五年,逾期仍未聲請登記者,由地政機關將該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清冊移請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標售所得之價款於國庫設立專戶儲存,繼承人得依其法定應繼分領取。逾十年無繼承人申請提領該價款者,歸屬國庫。經五次標售而未標出者,登記為國有。
稅務局呼籲民眾,如果有尚未辦理繼承登記之不動產,請儘速洽詢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查明並辦理繼承,以免喪失權利。如仍有疑問,請多加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02)24331888分機601,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解答。
更新日期: 105/04/12
發佈單位:基隆市稅務局
嘉市1789筆土地無人辦理繼承 將歸國有
地政處2015-8-3
家中長輩往生,後代子孫未辦繼承要注意了!嘉義市政府地政處統計已累積1789筆土地、204筆建物未辦繼承登記,以公告現值計算就高達15億元。地政處表示,這些未辦繼承土地,多數因後代子孫不知道祖先有土地或未能協調好的遺產分配所致,而過了繼承登記期限。一經列冊管理十五年,仍未申辦繼承登記,就會移請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逾十年繼承人未提領價款,就歸國庫所有。民眾如有未申辦繼承登記相關疑義可至嘉義市地政事務所(嘉義市國華街245號8樓)或電話05-2246501轉102登記課洽詢。
地政處進一步指出,為活化土地使用,各縣市地政單位每年3月都會清查土地。依照土地法,被繼承人死亡遺有不動產時,繼承人應於繼承開始日起六個月內辦理繼承登記,若被繼承人死亡逾一年仍未辦理,地政事務所公告後會通知繼承人三個月內申請登記,若遲未登記,就會列冊管理十五年,期滿仍未申辦繼承登記,就移請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逾十年繼承人未提領價款,就歸國庫所有。以今年104年為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的土地有399筆、建物88棟,經前項程序公告通知,仍有土地363筆、建物76棟未申辦繼承登記,都將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管理。
地政處進一步指出,為活化土地使用,各縣市地政單位每年3月都會清查土地。依照土地法,被繼承人死亡遺有不動產時,繼承人應於繼承開始日起六個月內辦理繼承登記,若被繼承人死亡逾一年仍未辦理,地政事務所公告後會通知繼承人三個月內申請登記,若遲未登記,就會列冊管理十五年,期滿仍未申辦繼承登記,就移請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逾十年繼承人未提領價款,就歸國庫所有。以今年104年為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的土地有399筆、建物88棟,經前項程序公告通知,仍有土地363筆、建物76棟未申辦繼承登記,都將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管理。
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如果一直沒有辦理繼承登記,列冊管理期滿移標售,經五次標售未標出者,登記為國有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近來有民眾詢問,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如果一直沒有辦理繼承登記的話,會怎麼樣?
稅務局提出說明,土地法第73條之1明定:土地或建築改良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一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查明後,應即公告繼承人於三個月內聲請登記;逾期仍未聲請者,得由地政機關予以列冊管理。前項列冊管理期間為十五年,逾期仍未聲請登記者,由地政機關將該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清冊移請國有財產局公開標售。標售所得之價款於國庫設立專戶儲存,繼承人得依其法定應繼分領取。逾十年無繼承人申請提領該價款者,歸屬國庫。經五次標售而未標出者,登記為國有。
稅務局呼籲民眾,如果有尚未辦理繼承登記之不動產,請儘速洽詢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查明並辦理繼承,以免喪失權利。如仍有疑問,請多加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02)24331888分機601,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解答。
更新日期:2015/09/01
發佈單位:基隆市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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