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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8日 星期二

稅務申辦相關



















檢舉人不得查詢被檢舉人逃漏稅金額

    本局表示,邇來常接獲檢舉人於本局檢舉案件查核完竣後來電詢問其所檢舉對象違章漏稅之金額,惟依法規定有關被檢舉人逃漏稅額部分,不可對檢舉人提供。
    本局說明,依財政部70年6月23日台財稅第35137號函釋規定,經人檢舉之違章案件,得將審理結果、理由及法律依據告知檢舉人;至被檢舉人逃漏稅額部分,因屬納稅義務人之納稅資料,依稅捐稽徵法第33條規定,應絕對保密,稽徵機關不得將相關資料提供予檢舉人。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三科  李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481

更新日期: 105/03/29

發佈單位: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稅務機關對課稅資料有保密責任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有位張姓民眾欲代其配偶申辦信用貸款,至該處欲申請其配偶財產歸戶資料,因未能提供配偶授權委託書,服務人員無法依其申請提供,而動怒抱怨連連。

該處說明,依據稅捐稽徵法第33條規定,稅捐稽徵人員對納稅人的財產、所得及課稅等資料,只能提供給納稅義務人本人、其繼承人、授權的代理人或辯護人(前四項須身分核對)、稅捐稽徵機關、監察機關、已取得民事確定判決之債權人等,對於其他申請人則依法不能提供資料,且須絕對保密。

該處指出,納稅人的財產、所得及課稅等資料之所以要保密,其主要目的還是在保護當事人權益,畢竟除一般債權有利害關係外,親戚間亦可能發生利害衝突,如未經當事人同意授權,逕予提供可能會發生嚴重後果,所以,為保障納稅人權益,非上揭人員或機關要求提供者,稅捐稽徵機關會依法拒絕。該處提醒您欲申請他人之個人資料,記得先取得當事人授權委任書,以免空跑一趟。

更新日期: 105/03/24

發佈單位: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善用網路資源 節省洽公時間

為方便債權人以大批方式查調債務人財產、所得資料,南區國稅局特於網站建置「債權人查調債務人課稅資料服務平台」,以節省民眾申請時間。
該局進一步說明,債權人要透過此一服務平台申請資料,須先進入該局網站(http://www.ntbsa.gov.tw)在首頁點選上方「服務園地」項下之主題類「債權人查調債務人課稅資料服務平台」,依網頁介面操作,於填妥債權人、債務人資料及勾選應檢附證明文件後,存檔列印申請書。嗣後持該申請書、媒體檔案及相關附件資料,就近至國稅局全功能櫃台辦理,經審核文件無誤並繳交費用,即可取得債務人財產及所得資料,免於臨櫃申辦填寫書表及大批建檔作業,大大節省洽公時間。
該局呼籲,有需要大批查調資料之債權人,特別是金融機構均可善加利用此服務平台,以有效節省臨櫃等待時間,如尚有疑義,可直接向就近之國稅局洽詢,或於上班時間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將有專人為您詳細解說。

新聞稿聯絡人:服務科潘股長 06-2298010
更新日期:2015/09/24


==================================================================== 申辦稅務案件全面免附戶籍及地籍謄本 隨著電子化時代潮流,彰化縣地方稅務局響應「多用網路,少跑馬路」及「節能減碳」政策,提供民眾便捷服務,凡於該局申辦各項稅務案件,全面免檢附戶籍及地籍謄本。 該局表示,以往民眾洽辦各類稅務案件,須先至戶政或地政機關申請戶籍或地籍謄本等資料;為簡化申辦手續、減少民眾往返機關間奔波,該局運用跨機關電子系統,主動查調,省錢省時又便民。 承辦員:柯雅娟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123 更新日期:2015/09/07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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